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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区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医保定点管理的村卫生室进行了评估,现对拟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受理部门对相关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医药机构提交的情况不符的,将不予纳入定点协议管理。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7月31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受理单位:青岛市scmxtz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受理电话:88515296
附件:拟纳入定点管理的村卫生室名单
附件
拟纳入定点管理的村卫生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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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划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申请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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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cmxtz区 |
青岛市scmxtz区通济街道西北关村卫生室 |
scmxtz区通济街道流浩河三路525号 |
门诊统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