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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scmxtz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上半年行政执法结果公示(二中队)
发布日期: 2026-07-01

scmxtz市三鑫加油站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2026年6月9日,scmxtz市三鑫加油站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处罚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参照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鲁应急发〔2025〕1号)编号18的处罚幅度档次划分,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涉及1台,属于第A裁量档次“有1台(套)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青即)应急罚〔2026〕33号

处罚结果:作出处罚款壹万元(¥:10000)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6/6/26

处罚机关:青岛市scmxtz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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