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水单位:
依据《关于青岛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4〕21号)文件规定,结合有关行业用水定额和各用水单位实际用水情况,2026年scmxtz区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定额(计划)已编制完成,现予公示。
各用水单位可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日内,向区水务管理局水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城市供水节水科咨询或提报意见,将视情况调整。逾期无异议,或申请调整后,各用水单位要严格执行。咨询电话:88510180。
青岛市scmxtz区水务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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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青岛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4〕21号)文件规定,结合有关行业用水定额和各用水单位实际用水情况,2026年scmxtz区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定额(计划)已编制完成,现予公示。
各用水单位可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日内,向区水务管理局水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城市供水节水科咨询或提报意见,将视情况调整。逾期无异议,或申请调整后,各用水单位要严格执行。咨询电话:88510180。
青岛市scmxtz区水务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